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天津地铁8号线延伸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CMZX--)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地铁8号线延伸工程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南昌路与合肥道交口富力中心A座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01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MZX--
项目名称:天津地铁8号线延伸工程PPP项目
预算金额:.53万元
最高限价:.53万元
采购需求:天津地铁8号线延伸工程(绿水公园延伸至中北镇段)西起西青区中北镇,东至南开区绿水公园,位于西青区和南开区范围内线路沿中北大道、芥园西道、延安路及雅安道敷设,沿线服务中北镇、芥园西道沿线居住区、南开西部片区等。线路长4.8公里,设4座地下站,平均站间距1.18公里,最小站间距0.64公里(延安路站~雅安道站),最大站间距1.41公里(福姜路站~延安路站)。车辆采用6辆编组的国家标准A型车,DCV架空接触网供电方式,控制中心接入华苑综合控制中心,采用全自动运行方式。线路建成后,与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贯通运营,利用8号线一期工程的主变及海河教育园车辆段进行收发车、停车列检及定期检修作业。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8号线延伸工程B部分的投融资和建设,8号线延伸工程的运营管理、运营维护、更新改造、追加投资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客运和非客运业务经营等工作。以上内容最终以《PPP项目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为25年,其中建设期4.5年,运营期20.5年;若建设期延长(缩短),运营期年限不变。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3.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4.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5.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仅允许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二)投标人应与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保持一致,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根据“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