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根据省厅部署要求,从6月底至9月底前,宿迁交警针对性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飓风行动”夏季攻势,重点查处客车超员、货车严重超载,车辆非法改装、严重超速、疲劳驾驶、酒驾醉驾毒驾,非客运车辆载人,危化品运输车、长途大客车违反禁行时间、线路规定等违法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全面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下面是近期查获的典型违法案例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遵规守法文明出行
货车严重超载
01
7月28日10时30分,张某驾驶皖S号重型自卸货车在发展大道南延段实施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未达%的违法行为(经过磅,该车实测总质量千克,核定总质量30千克),被宿迁交警五大队民警查获,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02
7月27日下午17时57分,宿迁交警二大队民警执勤时发现杨某驾驶号牌为NT挂在淮宿线(省道)—45公里处该车涉嫌超载,经过磅,该车实测吨,核定质量49吨,该车实施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以上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03
7月26日18时25分,刘某驾驶皖CB重型半挂牵引车/皖CP挂重型自缷半挂车行驶至国道一91公里处实施了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以上的(实测质量kg,核载kg,超限质量kg,超载比例.10%)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被泗洪交警查获,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04
7月26日12时43分,宿迁交警一大队民警在南京路与华夏大道交叉口处执勤时,发现蔡某驾驶豫P6B号重型自卸货车,实施了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未达%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05
7月25日8时35分,宿迁交警一大队民警在宿邳线(省道)与蔡支路交叉口处执勤时,发现陆某驾驶的苏NDK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实施了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06
7月25日14时许,宿迁交警机动大队民警在对陈某驾驶的车号为苏GK重型自卸货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有超载嫌疑,经过磅,该货车总限值为31吨,实测为76.19吨,超载.1%。属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以上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07
7月23日10时04分宿迁交警二大队民警在老宿沭路查获王某驾驶苏N02E22轻型自卸货车实施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未达%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客车超员
01
7月24日17时00分,宿迁交警二大队民警在省道执勤时查获两辆超员面包车,经查,庄某驾驶苏NHA小型普通客车实施驾驶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核载6人实载7人),杨某驾驶苏N临(核载9人实载10人)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民警已依法对驾驶员予以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并责令驳载消除安全隐患。
02
7月24日上午7时许,宿迁交警高速四大队民警在宿迁西收费站对李某驾驶的苏CYH小型面包车检查时发现,该车核定载客7人,实际载客8人,实施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核定人数未达20%以上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处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并督促消除违法状态。
03
7月24日6时许,宿迁交警三大队民警在宿豫区宿沭路执勤时,在对姜某驾驶的苏NNN号小型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核载8人,实载9人,属于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蔡某处元罚款,记3分,责令驳载后放行。
非法改装
01
7月26日10时许,陈某、徐某、尹某在陈集镇生产路驾驶无号牌“四不像”车辆上路行驶,被宿迁交警五大队民警查货,因无法出示有效手续,且车辆具有严重交通安全隐患,民警依法扣留车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02
6月27日18时许,宿迁交警一大队民警在世纪大道与北京路交叉口处执勤时,发现刘某驾驶的无号牌“四不像”车辆,随即查扣,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03
7月5日下午,宿迁交警三大队对近期查获的一辆“四不像”拼装车依法进行切割报废,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酒驾醉驾
01
7月22日20时,蔡某驾驶苏NME号小型轿车在宿城区洋北镇云帆大道实施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宿迁交警五大队民警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20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02
7月23日晚,宿迁交警三大队在夜查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先后查获2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21时许,杨某饮酒后驾驶苏N99J40号小型轿车在长江路行驶时,被宿迁交警三大队民警查获,现场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43mg/ml。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驾驶证,并移动车辆;22时许,周某饮酒后驾驶苏NLN小型轿车行驶至宿豫区长江路与庐山路交叉路口处时,被宿迁交警三大队民警查获,现场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67mg/ml。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驾驶证,并移动车辆。目前,两起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03
7月18日晚,宿迁交警二大队在夜查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先后查获2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袁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53mg/ml;朱某驾驶苏CWG号小型轿车,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38mg/ml;两人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民警依法开具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目前,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请广大驾驶员们不要因为眼前的一时利益而忽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远离各类交通违法,千万别再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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