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北镇中心幼儿园年秋季招生通知
据区局关于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根据幼儿园目前资源配置实际,本着“公平公正、户籍优先、年龄优先、就近入园、班额控制”的招生原则,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及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我园年招生办法。
招生对象
年龄要求
小班: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中班: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大班: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身体要求
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对象分类
第一类:盖北镇内本人有户籍、本人(或父母)有房产的幼儿。
第二类:盖北镇内本人有盖北房产或父母有盖北房产或本人户籍在盖北的幼儿。
第三类:本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盖北房产的。
第四类:符合上虞区规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幼儿。
其中第四类对象需符合以下要求:
1.父母其中一方在盖北镇域内依法连续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六个月及以上,补缴无效或者父母其中一方在盖北镇域内依法持有盖北镇工商营业执照并实际经营满六个月。
2.父母双方在盖北镇域内有居住证。
招收名额
小班:人
中班:30人
大班:40人
报名方法与时间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对象一:第一、二、三类。
报名时间:年6月3日上午8:00—11:00(仅限当天)。
对象二:第四类。
报名时间:年6月4日上午8:00—11:00(仅限当天,额满为止)。
报名要求
报名资料
第一、二、三类:户口本(父母双方及幼儿)、房产证(或村委相关证明)、出生证原件及相应复印件。
第四类:户口本(父母双方及幼儿)、出生证、居住证(需提供流动人口登记表)、社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相应复印件。
报名咨询电话
—
—
敬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