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治站位,在推动强化担当、压实责任上求突破。要通过督导,压实各级*委和*府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压实各级*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的直接责任,压实相关部门和单位齐抓共管的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聚焦案件办理,在推动依法打击、除恶务尽上求突破。要把打伞破网作为督导主攻方向,确保线索没见底不罢休、案件没查透不放手,推动各地打掉“官伞”、“警伞”、“庸伞”。要抓住一批见黑见“伞”不见财的典型案件,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推动各地抓捕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重点打击11类黑恶势力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重点打击11种黑恶势力:
1.长期为上述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官员、*法干警;在“扫黑除恶”过程中,为上述黑恶势力及关系人提供庇护、通风报信、疏通关系的**干部、*法干警;
2.长期垄断地方某一领域的经济资源(如垄断砂石经营,垄断交通线路,垄断港口、车站搬运勤杂业务等),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在工程招标与施工过程中非法垄断经营、恶意竟标、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3.农村地区,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操纵基层*权选举的“村霸乡霸”;
4.以各种名义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以获取巨大利益的黑恶势力;煽动访民闹事,以上访为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冲击国家机关,破坏社会秩序的涉黑组织;长期参与暴力拆迁、侵害农民利益的黑恶势力;
5.有组织的高利贷经营者及暴力讨债公司,尤其是利用互联网上各种金融工具从事上述非法经营行为的黑恶势力;
6.有组织地在公共娱乐场所、互联网从事涉“黄、赌、毒、枪”、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的黑恶势力;有组织利用互联网实施敲诈、诈骗的黑恶势力;
7.有组织的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强拿硬要、寻衅滋事、强迫劳动等称霸一方,破坏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就意味着街边“小混混”也在打击范围之内;
8.有组织拐卖妇女儿童并强迫乞讨,以获取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
9.为上述黑恶势力的上、下游违法犯罪(走私、洗钱、贩毒、非法经营、偷税漏税、转移赃款、审批拍照等)提供便利的相关企业以及地方**干部、*法干警;
10.长期(以公司或个人名义)称霸一方、欺行霸市,收取“保护费”的地方黑恶势力;
11.其他有组织涉黑势力。
“扫黑除恶”是*的十九大以来,*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涉案人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做好心理准备,对自己的行为做到心中有数,尽早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举报方式汇总
1、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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