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福建湖南后第三个省级救市 在宁夏购房不受套数限制
闽南8月27日讯 昨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站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业内简称新九条)指出,无论本地还是外地居民凡是在宁夏购买商品住房的,在办理签约、签、纳税、贷款以及权属登记时,不再要求提供住房套数查询证明。这是继福建闽八条、湖南湘五条之后的又一省级救市*策。 意见提出,将支持居民购房消费、合理控制土地放量、有序调整建设规模、鼓励引导团体购房、拓宽实物安置范围、金融支持住房消费、实施差别化税收*策、支持普通住房建设、优化环境规范市场。 意见要求,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居民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信贷需求,合理支持居民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信贷需求。国土资源部门、金融机构要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规模和信贷需求。 意见表示,在实施差别化税收*策方面,将普通商品住房面积标准统一调整为144平方米及以下。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商品住房和91平方米至144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分别减按1%和1.5%征收契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及以上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其转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商品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此前,已经有省级房地产救市*策出台:8月8日,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8月11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湘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