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宿城区中运河城区段工程
(洋北东干渠拓宽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宿迁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宿城)地呈字[]第21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及供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洋北镇老庄村11.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洋北镇老庄村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3.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1.公顷;征收土地13.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同意你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宿城区中运河城区段工程(洋北东干渠拓宽工程)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要求,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年2月20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上海路(高铁站连接线)
改造二期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宿迁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宿城)地呈字[]第6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及供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项里街道办红星居委会、十番居委会、双河居委会7.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项里街道办红星居委会、十番居委会、双河居委会5.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同意你市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4.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7.公顷;征收土地13.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同意你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上海路(高铁站连接线)改造二期工程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要求,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年2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