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6月18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苏州市政协原主席高雪坤受贿案,对被告人高雪坤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年至年,被告人高雪坤利用担任昆山市城北镇党委书记、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昆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昆山市委副书记、淮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中共淮安市委副书记、人民政府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受让、工程承接、房地产开发、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万余元。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高雪坤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高雪坤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退缴全部赃款赃物,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高雪坤简历
高雪坤,男,汉族,年7月生,江苏昆山人,年6月入党,年12月参加工作,党校大专学历。曾任苏州市政协主席。
.12—.06,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战士、班长;
.06—.03,江苏省昆山县生化厂职工,巴城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巴城镇工业供销公司、工业公司工作人员;
.03—.03,江苏省昆山县巴城镇工业供销公司、工业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镇生产助理;
.03—.11,江苏省昆山县(市)张浦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11—.02,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党委书记、农工商总公司董事长;
.02—.10,江苏省昆山市城北镇党委书记、农工商总公司董事长;
.10—.01,江苏省昆山市外经委主任,昆山市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工委副书记兼市外经委主任,昆山市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工委副书记;
.01—.06,江苏省昆山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其间:.08—.05兼玉山镇党委书记、农工商总公司董事长);
.06—.07,江苏省昆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07—.07,江苏省昆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07—.09,江苏省昆山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09—.08,淮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淮安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08—.01,淮安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淮安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01—.04,淮安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淮安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兼淮安工业园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04—.06,淮安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淮安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淮安工业园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06—.01,淮安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淮安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
.01—.05,淮安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淮安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
.06—.01,苏州市政协主席。
来源:江苏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