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卫,于洪武十五年(年)由朱元璋设立,原为“拱卫司”,隶属于都督府,三度改名后,被称之为“亲军都尉府”,掌仪鸾司,充当皇帝侍卫队和仪仗队的角色。最后,亲军都尉府和仪鸾司被裁撤,改置为锦衣卫,被后世所熟知,其间势力几度消长,存活了二百六十三年后,殁。
在当代影视剧中,锦衣卫常被披上一层神秘的面纱,作为一个为了侦缉无所不用其极的神秘组织、特务机构被呈现在大众面前。久而久之,锦衣卫似乎坐实了“特务”的角色。
锦衣卫
电影《绣春刀》开头不止一次通过多人的嘴形容锦衣卫:看上去是正儿八经穿着官服的官员,实则干得是滥用私行、乱杀无辜的买卖,类似这样的评论多少也是后世很多人对锦衣卫存有的刻板印象。
其实,从本质上来说,锦衣卫还是一个卫所,一个军事组织。只不过这个卫所相对于其它卫所而言,特殊了些,从编制上看,一个普通的卫一般有5个所,统领多人,而锦衣卫则掌17个所,统领人数最多时可达一个普通卫的10倍左右。
从指挥使的担任来看,其它都是武将,只有锦衣卫的指挥使是由皇帝的亲信来担任。虽然锦衣卫是有特别之处,但是将其作为一个卫所来看待,观其职能,似乎都不应用简单的“特务”一词来标签化它。
《大明会典》中有这样记录锦衣卫的职能,“所属有南北镇抚司、十四所。所隶又有将军、力士、校尉人等。其职掌值驾、侍卫、巡察、捕缉等事。”
从《大明会典》的记载来看,可以明了锦衣卫的四种职能:值驾、侍卫、巡察、捕缉,但这四种职能也并不是锦衣卫职责的全部,此外集军事、外交、监察、司法等多种职能于一身。
侦缉、司法职能,锦衣卫特务机构说法的由来
锦衣卫多年来被诟病为一个特务机构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其有侦缉和司法两大职能。“密辑”、“阴讦”、“无所不用其极”等侦查行为就是侦缉这一职能的衍生,或为锦衣卫一直的神秘性增添了几分朦胧与畏惧。
作为皇帝的亲信,锦衣卫还常被钦点理刑或是监督司法审判。锦衣狱(诏狱)就是其司理案件的监狱,赤裸裸的代表着皇权。锦衣狱以严刑酷法闻名于世,械、镣、棍、剥皮、抽肠、钩背、大枷、立枷、断脊、堕指、刺心等刑罚不一而足。
洪武中后期,时局慢慢稳定下来,太祖朱元璋因其刑罚残忍,故下令:“尽焚刑具。归其事于刑部,罢废其宫”。永乐年间,又被恢复。锦衣卫的心狠手辣,或许就在这里坐实了。严刑逼供,可是酿成了不少冤案。
侦缉、司法权加身,并非就法力通天
上述所说的“密辑”、“阴讦”,其实并不是整个锦衣卫的活儿,而只是从其中特殊选拔出的行事校尉的职责。
也就是说,并非所有锦衣卫侦缉干的都是这样神秘的事儿,他们的侦缉职能所涉及范围极大,大到缉捕谋逆、结党营私者,小到捕盗,所谓“盗贼奸宄,街涂沟洫”,都在他们的管辖范围之内。
所以说,整天神神秘秘搞事情的可能是行事校尉,而大部分锦衣卫都是在管理皇城治安,行巡察、捕盗一职。
再说说三法司的与锦衣卫的关系,皇帝虽然赋予了锦衣卫一定的司法权,且这权力还赤裸裸地代表着皇权。但是毕竟明朝正儿八经的司法机构是三法司,它也不是虚设,其中与锦衣卫必有牵扯,相互制衡。
锦衣卫有奉旨缉捕的权利,但这权利必须经一道刑科给事中,他们必须得到刑科给事中签批的“驾帖”才能有所行动,否则也无可奈何。
这“驾帖”要得来也是很不容易的,流程极其繁琐复杂,首先皇上得授意并签批“红本”(原件),司礼监才会出帖、用印,锦衣卫得到文印后并不能直接行事,还得拿着“红本”到刑科给事中处去签批“驾帖”。
刑科给事中必须严格比对后,方可签批。问题有时就是会卡在这儿,若是刑科给事中消极待之,没有他们签批的“驾帖”,锦衣卫也无法可施,即便是在锦衣卫最盛时。
锦衣卫在实施司法权时,同样要经一道法司的关口。具知,锦衣卫选好出京办案的差人,还需去法司那报个到,得到批文后才可出京办案。只有在极个别情况下,才可忽略此环节。一般,锦衣卫到地方理刑也是必须要过法司这个关口的。
以上种种,也可看出即便锦衣卫侦缉、司法权加身,也并非可法力通天,还是要受到三法司的掣肘,最愿意看到他们之间制衡的应该就是皇帝了,因为皇帝就是这一现象的制造者,分权才可维护皇权嘛,这就是“帝王心术”,即便是信任的近侍,又能如何呢?
也曾明察秋毫,并非冤案制造机
细数下历任闻名一时的锦衣卫头头们,他们其中有制造了胡惟庸死后的牵连大案的毛骧,引发蓝玉案的蒋瓛,将解缙置于雪地冻死的纪纲,明英宗时的刘勉和徐恭,主导了景泰朝“金刀案”的卢忠,唯一历经了两代皇帝的袁彬,蒙古人哈铭,宪宗朝的万通、朱骥,弘治朝的牟斌,嘉靖朝的朱宸、骆安、王佐、陈寅、陆炳、朱希忠以及明朝后期的刘守有、骆思恭、骆养性和吴孟明等。
他们其中不乏一些罪大恶极的指挥使,如毛骧、蒋瓛、纪纲等,最后也都不得善终。但是,如刚正的朱骥,厚道的牟斌以及刘守有等人也都获得了后世不少的赞许。
后人总觉得锦衣卫心狠手辣、滥用私刑,是冤案制造机。但是正如上文,他们有颇受后世好评的指挥使,也有在处理案件中表现出公正一面的时候。
如王佐在处理刘东山一案时,以手中刘东山作奸犯科详实的证据,向明世宗揭露了刘东山的嘴脸,使得明世宗能够辨得原委,刘东山最终落得了被斩首示众的下场,王佐在京师中也得到了“王青天”的美誉。
身兼数职,并非只是特务机构
锦衣卫在明朝,也算得上是“斜杠青年”了,集多种职能于一身,不仅限于侦缉、司法,在值驾、侍卫、监察、军事、外交等方面,也都可以看到他们的身影。
1.值驾、侍卫,沿袭传统职能
锦衣卫的值驾、侍卫是沿袭了其前身仪鸾司的职能,《明史》中云:“凡朝会、巡幸、则具卤簿仪仗,率大汉将军共一千五百七员等侍从扈行。宿卫则分番入直。朝日、夕月、耕耤、视牲,则服飞鱼服,配绣春刀,侍左右。……统所凡十有七。……五所分銮舆、擎盖、扇手、旌节、幡幢、班剑、斧钺、戈戟、弓矢、驯马十司,各领将军校尉,以备法驾。上中、上左、上右、上前、上后、中后六亲军所,分领将军、力士、军匠。驯象所,领象奴养象,以供朝会陈列,驾辇,驮宝之事”,从中可以看出锦衣卫一以贯之的仪仗、侍卫的职能。
《太祖实录》里也曾记载,太祖朱元璋曾设十司于前千户锦衣卫,分别是蜜舆、擎盖、扇手、旌节、幡幢、班剑、斧钺、戈戟、弓矢、驯马。从这样的设置中,也很容易可以看到锦衣卫需要负责皇帝的安全保卫与仪仗等事宜。
2.监察,皇帝的眼睛
若说到明朝的监察,往往会让人想到督察院员和地方御史所承担的监察职能。其实,锦衣卫作为皇帝亲信,也曾参与其中。如在万历年间,在杨继武的武官袭替比武中,锦衣卫就参与了监比的过程。
在《沈阳群牧千户所袭替世袭簿》中就记载了此事,“巡按山西监察贾御史详批:杨继武既查明,准起送。……万历十八年十二月十二日,蒙钦差内官同五府、锦衣卫、给事中等官引于安定门外大教场内,与同辽东都司宁远卫中左所育户孙汝忠作对比试,得中双收。”
除此之外,在科考时,锦衣卫也曾监督过科举考试。
3.军事,行使卫所的正统职能
作为一个军事机构,军事职能对于锦衣卫而言也是必不可少的。况且明朝有规定:凡无军功者,武职不准升授。所以,很多锦衣卫的升迁或袭替都是由于自己或先辈在战场上有所建树。在明朝的很多战役中,也都可以看到锦衣卫的身影。
如在永乐年间,明成祖北征蒙古时,锦衣卫张崇就曾参与其中,永乐八年还因镇杀阿鲁台而立有军功,升至试百户;百户张忠也因在此次战役中征进有功而升至副千户。
正统年间的土木之变中,有许多锦衣卫亡于此,因军功建树,其后代有所袭替,如锦衣卫朱俊就是亡于土木之变中正千户朱礼的堂孙。
4.外交,“达官”的作用显现
在明朝,会有北方少数民族自愿来京归附做官的,一般朝廷都会将其安排在锦衣卫镇抚司,他们被统称为“达官”,是“鞍官”的异称。
由于自身优势,深谙北方少数民族的地形地貌、语言以及民俗信仰等,所以常作为使者,代表明朝出使。除了张保外,明朝的使者一般都为“达官”。
其中典型代表就是锦衣卫带俸指挥使武忠,其本为女真人,多次出使朝鲜,为明朝、朝鲜以及女真的关系协调、平衡,立下了汗马功劳,这样的建树,也使得他得到了会昌侯孙继宗的赏识,还将女儿嫁给了他,可见对他的重视。武忠也算是活生生地演绎了一出少数民族官员在明朝为官的励志大戏。
作为明朝的“斜杠青年”,锦衣卫也真的算是一官多职了。集多种职能于一身的他们,并非只是“特务”这个词能够定义的。我们对于存活了年的锦衣卫,也该有一个拨开迷雾见真身的认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