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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你我共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做文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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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文明城市创建是目前城市综合性竞争中的最高荣誉,是反映一个城市发展水平、文明程度和整体形象的“金字招牌”。“创建为民,创建惠民”,是文明城市创建不变的宗旨。即日起开辟“文明城市你我共建”专栏,刊播我市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各单位的工作成果,褒扬文明行为、曝光不文明现象。以文明之举、兴文明之风、创文明之城。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做文明有礼北镇人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年,我市成功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北镇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优美。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美誉度,提高全市人民的幸福指数,秉承“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宗旨,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年度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文明创建,没有旁观者,皆为受益人。作为城市的主人,每位市民,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体现着城市的形象,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力量所依、根本所在。为此,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礼仪的践行者。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不乱扔乱倒、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不干扰他人生活;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涂乱画,不攀折花木、踩踏草坪;保持市容卫生,不乱丢果皮、纸屑、烟蒂,不随地吐痰;文明养宠,遛狗牵绳,及时处置宠物排泄物;自觉遵守行业规定,做到文明经商、诚信经营;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嬉笑吵闹;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护栏;不违反交通法规,不乱停乱放;友好接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应陌生人的问路、求助。

二、做文明创建的参与者。发光发热,引领风尚。积极配合文明城市创建问卷调查;熟记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文明小区、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网络文明”行动;积极参加单位或社区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学习等群众性活动;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广泛参与“文明引导、清洁环境、扶危济困、守望相助”等活动,在邻里互助、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健康教育等方面贡献力量。

三、做文明新风的弘扬者。遵章守礼,传播文明。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锦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北镇市文明市民公约》《北镇市民“十不准”行为规范》,做文明有礼北镇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市民,在单位中做一个好职工,在家庭中做一个好成员,在楼院里做一个好邻里,在学校中做一个好学生;自觉学习崇尚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讲文明话、行文明事、做文明人。

四、做不文明行为的监督者。自觉维护,监督劝导。在争做文明市民的同时,对身边发生的“闯红灯、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大声喧哗”等不文明现象和行为,要勇于劝说、敢于说“不”;要坚决同不文明言行做斗争,坚决抵制“有悖公德、有损形象”的不文明现象;积极监督、举报乱设摊点、占道以营等有损城市形象的“脏、乱、差”现象,维护市容秩序,守护文明家园。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踊跃投身到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北镇贡献自己的力量!

北镇市委宣传部

北镇市文明办

年9月24日

编辑:么东

审核:郭晓凝

文章来源:北镇发布

作者/来源:我爱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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