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哪个医院医白癜风 http://pf.39.net/bdfyy/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泰安报道
5月19日10:00
市政府新闻办召开
年泰安市高中段录取政策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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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一)计划数量
年全市高中段学校计划招生人,其中普通高中人、职业学校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各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另行发布,并在“泰安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公布。
年初中毕业生是人,年初中毕业生是人,比年初中毕业生下降人,下降比例为21.32%。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其中年普通高中计划招生人、职业学校计划招生人。
(二)计划构成
1.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生、指标生、统招生四类构成。各高中自主招生(包括西藏生)计划单列;艺体特长生计划原则上为计划总数的5%左右;指标生计划为计划总数减去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生计划的60%;剩余计划为统招生计划。
指标生计划依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分配给相关初中学校。
艺体特长生各专业(专项)计划另行下达。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级体育专项特色学校名单的通知》(鲁教体字〔〕7号)精神,泰安一中、泰安英雄山中学等10所学校,面向全市招收体育专项特长学生,招生计划(见附件3)含在学校体育特长生计划中单列。
2.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职业中专、技工院校、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高职)、高等师范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师范)、三二连读高职计划五类构成。
招生范围与报考要求
(一)普通高中
1.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含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为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一律不得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2.按照有关规定和行政区划,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并在年秋季招生入学中实现同步招生。
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全市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招生范围(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3.泰安五中招生仍按照年模式和范围,纳入岱岳区高中招生统一管理。年及以后区划调整的徂徕镇、房村镇、良庄镇、化马湾乡、黄前镇、下港镇和天宝镇的考生,仍按照年模式,分别参加岱岳区和新泰市的高中招生录取。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徂汶景区要按照相关县市区的工作部署,组织做好初中毕业生报名考试及志愿填报等工作。
4.在市内非户籍地就读或在市外就读回我市参加高中招生的考生,须在户籍地县市区填报高中志愿,但不得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在市内非户籍地县市区就读回户籍地县市区填报高中志愿的考生,须于5月28日至6月2日登陆“平台”填报信息(注:上传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学生户口单页等相关证明照片),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负责审核。
5.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可在流入地县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客商子女凭“客商证”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6.户籍在泰安高新区、学籍在北集坡一中、高新区一中、奥林匹克花园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可在市直高中或岱岳区的泰安英雄山中学、泰安三中学校中选报,但不得兼报,且选报后不得调整。
户籍在泰山区、父母至少一方在岱岳区工作的初中毕业生,可报考岱岳区的高中学校。于5月28日至6月2日登陆“平台”填报《报考岱岳区普通高中志愿资格审批表》,岱岳区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负责审核。
选择报考岱岳区高中的考生,不得参加市直高中的招生录取;选择报考市直高中的考生,不得参加岱岳区的招生录取。
(二)职业学校
1.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三二连读范围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按照考试成绩划定报名资格线,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志愿。
2.职业中专、技工院校可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到学校注册入学。
3.继续做好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省北镇中学、山东省昌乐第一中学的空军和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生,由初中学校组织学生直接到上述三所学校参加报名。
录取办法
年我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分数+等级”录取方式。语文、数学、外语为分数表达科目,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为等级表达科目。
(一)划定报名资格线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后,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分数科目的成绩与特殊考生加分之和(以下简称“分数成绩”),划定各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各类职业学校招生的报名资格线。分数成绩在报名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相应类别的录取报名。
(二)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基本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C等以上(含C等,下同),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成绩为D等以上,音乐、美术、综合实践考查科目成绩均为“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须达B等以上,方可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
2.等级成绩要求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前,各高中学校对各类招生计划提出等级科目的成绩(以下简称“等级成绩”)要求,符合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录取报名。
等级成绩要求提出的基本办法:(1)提出某科或某几科的单科等级成绩要求。(2)提出某几科的组合等级成绩要求。(3)对不同招生类别,先在全市范围内提出等级成绩基本要求,各招生学校在基本要求基础上,再提出具体等级要求。
3.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有自主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须于5月30日前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明确“分数+等级”方式的报名要求、录取办法,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面向社会发布。
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有关高中学校组织的自主招生报名和测试。高中学校根据自主招生方案,按照1:1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对符合录取条件者予以正式录取。
(2)指标生。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级成绩基本要求为2B4C1D以上。高中学校在此基础上,再提出最多两个A等级的单科、组合等级成绩要求。
录取办法:根据指标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指标生等级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当分数成绩相同时,录取等级成绩高者(下同)。在进行等级科目成绩比较时,7门等级科目之间可进行等级置换,即一科目降低一个等级,另一科目可提高一个等级。如:某考生物理等级成绩为A,生物等级成绩为D,当物理降低一个等级变为B后,生物可提高一个等级变为C,即1A1D=1B1C。
(3)统招生。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级成绩的基本要求为2B3C1D以上,高中学校在此基础上,再提出不超过两个B等级的单科、组合等级成绩要求。
录取办法:根据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统招生等级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如有剩余计划,对服从调剂且符合相应高中统招生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4)艺体特长生。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相应县市区或市直高中学校组织的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同时,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级成绩要求为6D以上。
录取办法:根据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等级、专业要求的考生,首先按分数,分专业专项(或单项)按照计划1:1.5的比例投档,然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体育特色项目按有关规定录取。
4.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自主招生统一平台录取,考生在泰安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填报志愿,打印志愿信息表,到所报民办高中学校现场确认。招生学校登录“平台”,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确定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各学校均须于5月30日前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明确“分数+等级”方式的报名要求、录取办法,报经县市区、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发布。录取工作于7月26日前结束。
(三)职业学校录取办法
1.职业中专、技工院校的录取,根据各职业学校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2.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三二连读高职的录取,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志愿设置与填报
(一)志愿设置
1.公办普通高中除自主招生外,设指标生、艺体特长生和统招生三个志愿。其中指标生、艺体特长生各志愿填报1所学校;统招生志愿填报1所学校,以及是否服从调剂。
2.职业中专、技工院校和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设1个志愿学校(每所学校设1个专业);其他高职设4个平行志愿,每所学校可填报1-2个专业。
(二)志愿填报
继续实行“先出分数,后报志愿”办法,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分数公布后,分5次在网上填报志愿。
第一次,填报“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志愿。
第二次,填报普通高中指标生、高等职业学校、三二连读高职、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志愿。
第三次,填报普通高中统招生志愿、艺体特长生志愿。
第四次,填报高等职业学校、三二连读高职剩余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志愿。
第五次,填报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剩余计划志愿。
考生登录“平台”,选择“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志愿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填报”“高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民办高中志愿填报”“职业中专(技工院校)志愿填报”中的一类,然后选择相应的学校或专业。
(三)填报要求
1.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让考生人人知晓填报时限和要求,认真组织学生按时、规范填报。同时,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