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锦州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锦*办发[]76号)《锦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锦医管[]98号)《关于锦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慢病门诊统筹管理暂行办法》(锦劳社发[]64号)的要求,我院开展城镇医保慢病门诊统筹工作。
城镇医保慢病门诊申报范围:
1、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文件规定的病种范围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参加慢病鉴定(原新农合参合人员不在本次申报鉴定范围内)。
城镇医保慢病门诊申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凡是申请享受慢病门诊统筹医疗保险补助的人员应带: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2、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张(无卡人员办理临时卡,欠费断保人员不能办理慢病申报鉴定);
3、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
4、提供三年内与本人申报慢性病病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医院病案室红色印章)或6个月内的门诊病历及检查化验报告单等(有心梗、支架、搭桥病史的患者必须提供住院病历,本人行动不便或不能自行办理的,可由其家属亲友代为办理)。
特殊情况:
1、异地人员可委托代办人办理,另携带《北镇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复印件;
2、低保户人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二级以上伤残人员需提供残疾证、长期卧床人员需提供社区开具的证明。
"城镇医保慢病门诊申报时间
年10月16日
至年11月15日
(周一至周五正常办理,节假日休息)
超出时间不予受理。
城镇医保慢病门诊申报地点
医院门诊二楼
内一科、内二科均可办理
城镇医保慢病门诊流程
医院门诊大厅
一楼医保科读卡
→门诊二楼办理慢病
鉴定结果查询
年12月下旬在
医院查询
咨询电话
医保科:
内一科:
内二科:
"
编辑:科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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