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两篇文章我们了解了明朝的特务机构东、西厂以内行厂,接下来我们讲讲伴随明朝整个时期的特务机构——锦衣卫。
锦衣卫,朱元璋建立,是明朝皇帝私人卫队上十二卫中的一卫,也是最受皇帝信赖的卫队。锦衣卫任务之一就是贴身保护皇帝,有这样的任务自然都是皇帝亲信之人为之。
锦衣卫的形象大家应该非常熟悉了,“服飞鱼服,佩绣春刀”,这是锦衣卫的经典形象,也是《明史》中有据可考的形象。
《明史·职官志五》记载:盗贼奸宄,街途沟洫,密缉而时省之。
《明史》中已经把锦衣卫的所有职能都记载清楚了,又由于锦衣卫直属于皇帝,他们逮捕任何人都不会有任何的部门过问,不用任何的手续直接去逮捕就行,而且他们还有自己的监狱——诏狱。锦衣卫与东厂并称为“厂卫”,成为了让明朝百姓闻风丧胆的机构。
锦衣卫“一把手”是指挥使,皇帝心腹之人。指挥使下设十七个所,有千户、百户总旗等职位,他们死后家里人可以继承位置,如果没有子嗣的,就再选新的民户替代。锦衣卫最下属执行任务的人被称为“缇骑”,在朱元璋时期,缇骑只有人,到了朱厚熜时期,缇骑人数达到6万人之多,并且锦衣卫的稽查风格与东厂相似,收买流氓作为准特务,加上这些流氓准特务的话,明朝直接间接养了十五六万特务。这么庞大的特务群体,罪行肯定不计其数。
锦衣卫除了十七个所之外,还有南北两个镇抚司,南镇抚司掌握本卫刑名以及军匠,北镇抚司掌管诏狱。锦衣卫在朱元璋建立期初,之时负责审问犯人,审讯完成交给朝廷法司部门,然而随着锦衣卫不断得到皇帝的信任,锦衣卫开始设立北司印信,专管刑狱,一切公事可以直接上达皇帝,任何卫所和外庭三法司都不得也不敢过问。镇抚职位虽然不大,但是有这么“牛掰”的权力,自然都要礼让三分。
明朝规定,凡是缉拿,必须人证、物证俱全,就是所谓的“四角全”,才能缉拿,否则治罪。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锦衣卫手下的缇骑抓到人以后,并不是立刻带回锦衣卫,而是找个“方便”的地方先将逮捕之人毒打一顿,一来为了“四角全”,二来还可以收受贿赂,一举两得。即便是这样,在压回锦衣卫以后还要不断毒打,不管是多么铮铮铁骨的汉子,只要进了诏狱,就会被屈打成招,否则就是死路一条。在锦衣卫的诏狱中,屈打成招,然后被送交到法司走个过程,法司即使知道是屈打成招也不敢去“多管闲事”。
那么诏狱到底有多可怕呢?
地狱有十八层,任何一层都比不上锦衣卫的诏狱。一进北镇抚司诏狱之门,十有八九变无生。我们看过古装剧中都知道,历朝历代刑部大狱已经是恐怖至极,与诏狱比起来,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可想而知,诏狱其可怕。
《明书刑法制》记载诏狱情景:五毒备尝,肢体不全。其最酷者,名曰琶,每上,百骨尽脱,汗下如水,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
从《明书》记载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诏狱的可怕,真可谓诏狱可怕程度只有你想不到,没有锦衣卫做不到。
廷杖,野蛮的行径
司马迁的《报任安书》中曾经写道:“刑不上大夫”,在汉朝就有这么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但是到了元朝,这样不成文的规定就被废止了。元朝的中书省长官上朝之时有可能会被当场杖责,这就是所谓的廷杖。明朝朱元璋觉得元朝这个刑法可以继承下来,所以明朝就把廷杖野蛮行为发扬光大了。在明朝,无论多大的官员,只要皇帝不高兴,就可以当庭拖下去痛打一顿,当然皇帝不会亲自动手,动手行刑的是锦衣卫,监刑的则是司礼监太监。怪不得有史书记载,朱元璋时期上朝官员要和家里告别,万一惹皇帝不高兴了是会被活活打死的。
锦衣卫成立于洪武十五年,一直到明朝灭亡为止,前后存在了年。这年间,锦衣卫也是无恶不作,屈打成招不知害了多少人,就连明朝著名的大学士、《永乐大典》的主编撰人解缙都是被锦衣卫冻死的,看来锦衣卫的手段之多,我们是难以想象。《明书》:明不亡于流寇,而亡于厂卫。虽然把明朝灭亡的原因夸张地归咎于锦衣卫以及东厂特务等等,但是这些特务确实也有逃不脱的责任。
厂卫一直是并称,系统虽不同,但好像也没有什么差别。非要说差别的话,那就是东西厂可以侦查锦衣卫,而锦衣卫无权侦查东西厂。锦衣卫与东西厂的设立本就是皇帝决定,如果皇帝信任锦衣卫多一些,卫权自然就比厂权大,反之厂权大于卫权。锦衣卫与东西厂最终还是有一个人指挥,那就是皇帝,因此厂卫联系还是比较密切。
明朝从朱棣以后,宦官的权力始终没有没落,一直得到皇帝的宠信,自然锦衣卫要跟着东厂混了。特别是像刘瑾、魏忠贤这样权势滔天的太监,他们派自己的亲信去充当锦衣卫的卫使,这样一来锦衣卫就业掌握在他们手里了。通过介绍这么锦衣卫内容,想必大家再看一遍《绣春刀》就能理解里面一些内容了,比如锦衣卫为什么这么害怕魏忠贤等等一系列内容。
明朝在皇帝的支持下,东西厂、锦衣卫等特务机构不断发展,他们的触角能够伸到明朝的任何角落,人民的一举一动都受到特务的监视,如果强势的皇帝还能制约一下特务的行为,如果皇帝不强势、不治理朝政,那么这些特务机构就会趁机独揽大权、祸害百姓。
我是史海魅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