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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的锦衣卫京慕雨Jingmus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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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把刀名叫绣春刀是明朝特务机关锦衣卫、御林军概念性质的佩刀,绣春刀的样式和明代常见的腰刀相仿,刀身较一般腰刀短小,且有弧度。

《明史》有记,嘉靖年间的锦衣卫指挥使——张爵的墓志里有写“赐四兽麒麟服、銮带绣春刀、银鎁瓢方袋三事”,嘉靖帝巡幸承天,特命张爵“充前驱使事,—切机务悉倚毗焉,仍加食都指挥佥事俸。自发驾以至回銮,飞鱼蟒衣、帑金、厩马、酒饭之赐,及宣召面谕之优,不可枚举。”由此可见飞鱼服绣春刀是皇帝赏赐的,不是锦衣卫里上下全员人人有份的。

南宋高定子写有《绣春园记》,“予昔经行得绣春堂于酒名,朅来将漕,访其堂无有也,问遗址亦未知何所。客为予言,绣春焉所取名?予谓之曰,绣衣春当霄汉立,彩服日向庭闱趋,乃杜少陵入奏行之句,此嘉名也。吾欲堂而颜,诸司存造船场有余地,邻亦愿益以废圃,乃庚之拓而新之,匪事游观,其以示兴废之一也。”——《宋代蜀文辑存》卷七十八,《景定建康志》卷二十二。而唐.杜甫的入奏行,赠西山检察使窦侍御:窦侍御,骥之子,凤之雏。年未三十忠义俱,骨鲠绝代无。炯如一段清冰出万壑,置在迎风寒露之玉壶。蔗浆归厨金碗冻,洗涤烦热足以宁君躯。政用疏通合典则,戚联豪贵耽文儒。兵革未息人未苏,天子亦念西南隅。吐蕃凭陵气颇粗,窦氏检察应时须。运粮绳桥壮士喜,斩木火井穷猿呼。八州刺史思一战,三城守边却可图。此行入奏计未小,密奉圣旨恩宜殊。绣衣春当霄汉立,彩服日向庭闱趋。省郎京尹必俯拾,江花未落还成都。江花未落还成都,肯访浣花老翁无。为君酤酒满眼酤,与奴白饭马青刍。由此可以得知,这是老杜赠给一个要向皇帝奏事的窦御使的,宋人化用“绣衣春当霄汉立”一句中的“绣春”做了园名,到了明代,明人将锦衣卫、御林军配刀称作“绣春刀”,是语出有典,大有寓意的,以示锦衣卫、御林军与皇家的关系密切早期。

正是这绣春刀,见证了一个传奇组织的故事,锦衣卫!

锦衣卫

锦衣卫是明朝的军政搜集情报机构,前身为明太祖朱元璋设立的“拱卫司”,后改称“亲军都尉府”,统辖仪鸾司,掌管皇帝仪仗和侍卫。洪武十五年(年),裁撤亲军都尉府与仪鸾司,改置锦衣卫。

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锦衣卫主要职能为“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

从事侦察、逮捕、审问等活动。也有参与收集军情、策反敌将的工作,如在万历 中收集了大量的日军军情。其首领称为锦衣卫指挥使,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直接向皇帝负责。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亲国戚,并进行不公开的审讯。

有明一代,锦衣卫一直存在,延续至年南明永历帝的锦衣卫指挥使马吉翔与掌卫事任子信于咒水之难被杀,才可说是正式结束长达年的历史。清朝入关以后,仿效明朝制度,仍然设立锦衣卫。顺治二年(年),改称銮仪卫。清朝的锦衣卫仅存在一年。另外越南后黎朝、阮朝也设有锦衣卫。

朱元璋设置锦衣卫以驾驭不法群臣为目的,《明史·刑法志》记载:“胡惟庸、蓝玉两案,株连且四万。”

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特令其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下设镇抚司。洪武二十年(年),朱元璋下令焚毁锦衣卫刑具,所押囚犯转交刑部审理;同时下令内外狱全部归三法司审理,将锦衣卫废除。明成祖时,锦衣卫又得以恢复,并由北镇抚司专门处理诏狱。明初两代皇帝重用锦衣卫,其后,有明一代,此弊终难去矣。

洪武十五年(年),朱元璋设置锦衣卫。初始职能为三项:其一,守卫值宿;其二,侦察与逮捕;其三,典诏狱。此三项职能在一段的时期内并未设立供其稳定实施的制度。

洪武二十年(年),朱元璋认为锦衣卫有滥用职权,依势作宠之态,便此时至洪武二十六年(年)将内外刑狱从锦衣卫职责中废除,交由法司处理。

明初,“胡蓝之狱”、“郭恒案”、“空印案”多有锦衣旗校奉命活跃其间。

正德初期,太监刘瑾操握政权,将心腹布于朝廷各要位上,锦衣卫指挥使石义文也常对刘瑾阿谀奉承。随着刘瑾权势的进一步扩大,锦衣卫不得不依附于东厂,厂卫格局形式发生变化在由钱宁治理卫事时,锦衣卫权势再一次上升。

史书上对隆庆、万历时期的锦衣卫人事变迁少有记载。以万历时期为例:万历初期,朱希孝为锦衣卫指挥使。其对权力的行使可谓规规矩矩,不扩大事态,严格遵守规矩,对事物的处理比较谨慎。万历十年,刘守为锦衣卫都督,其与东厂狼狈为奸,作威作福,虽对锦衣卫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造成了锦衣卫与东厂互利互惠、相互合作的局面。万历后期,神宗久久不理朝政,此时非法羁押、长期监禁的情形普遍存在。此时锦衣卫权力不及东厂之势。

崇祯初期,朱由检虽已拨乱反正,但社会矛盾一时并未消除。此期由董琨治理锦衣卫之事,此人急功近利,不久便被罢免。随后由吴孟明掌管锦衣卫,此人虽公正,但为不阿,行事时总观望东厂之态。崇祯末期,骆养性掌管锦衣卫。

由于锦衣卫是由皇帝直接管辖,朝中的其他官员根本无法对他们干扰,因而使得锦衣卫可以处理牵扯朝廷官员的大案,并直接呈送皇帝。所以,朝中官员多畏惧锦衣卫。但是,锦衣卫的刑讯范围只针对官员士大夫,所以一般不会审讯以及捉拿普通百姓。普通的百姓刑、民事案件只通过正常的司法进行处理。

洪武时期,因为锦衣卫有非法凌辱、虐待囚犯的行为,朱元璋下诏焚毁锦衣卫刑具,废除了他们的这项职能。明成祖朱棣登基之后,恢复了锦衣卫的所有权力,并有所加强。他设置了北镇抚司,专理“诏狱”,可以直接逮捕和拷问犯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这些司法机关无权过问。明宪宗成化年间又增铸了北镇抚司印信,一切刑狱专呈皇帝,毋须通过指挥使转达,使锦衣卫北镇抚司成为皇帝直辖的司法机构,权力达到极致。

负责侦察、缉捕的锦衣卫官校称为“缇骑”。由于权力缺乏限制,他们为了邀功请赏而罗织罪名,不择手段地扩大牵连范围,制造的冤假错案不胜枚举。

另外,锦衣卫拥有特权,无形中令他们可胡作非为、贪赃枉法而又得到了皇帝的“屏障”保护,造成了社会的混乱不堪。所以说,明之亡于厂卫,是间接引起明朝灭亡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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